质量保证 应将质量保证始终贯穿于从监测计划制定到结果评价的全过程。质量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:
a) 选用符合要求、工作正常的剂量计、设备和仪器;
b) 系统的定期校准和维护;
c) 积极参与实验室间的相互比对,包括测量方法、技术规范等;
d) 选择人工测读时,应进行人员技术培训并授权,妥善保留技术培训和授权文件;
e) 应使用能够提供本底信息的跟随剂量计;
f) 应制定和严格遵守剂量计发放、佩戴、运输、回收和保存等环节的操作规程;
g) 按GBZ 129的要求进行剂量评价,记录并妥善保存监测数据;
h) 对异常数据的剔除,应在现场用复查的方法,或使用适宜的统计学方法剔除异常数据。在剔除异常数据的同时,还应检查和分析其产生原因,并记录在案。